阜陽科技職業(yè)學院計算機機房指導教師工作管理條例
發(fā)布日期:2022-06-28 瀏覽次數(shù):4967
第一條:上機指導教師應根據(jù)課程安排和上機實驗要求提前一周到微機室預約上機時間,做好上機前的一切準備工作。
第二條:有關課程所需軟件如需中心提供,必須于上課前一周向計算機中心提出,中心統(tǒng)一購買后由上機指導教師會同計算機中心工作人員一起安裝和調試。在上課之前,上機指導教師應親臨機房熟悉上機環(huán)境。
第三條:上課前5分鐘,上機指導教師應到機房安排學生按規(guī)定座位就座,檢查所有計算機運行正常后填寫實訓室記錄并簽字。上課時發(fā)生的各種軟件和硬件故障,應及時告知計算中心工作人員解決,并如實填寫到日志之中。下課時上機指導教師會同計算機中心工作人員一起檢查所有設備運行正常,由計算機中心工作人員簽字后方可離去。如有設備損壞等特殊情況,上機指導教師也應一同簽字。
第四條:上機指導教師有責任維持紀律和監(jiān)督學生遵守計算機中心有關規(guī)定,禁止玩游戲、吃零食、吸煙、損壞公物、盜竊、斗毆等。督促學生、學員嚴格遵守上機守則,及時糾正學生違章操作行為,制止學生的違紀行為。
第五條:上機指導教師在上課期間不得無故長時間離開機房,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上機指導教師負責。
第六條:學生下課離開機房時,教師應要求學生關機并整理桌椅板凳打掃衛(wèi)生,然后有秩序的離開。上機指導教師有責任維護學生安全和機房設備的安全;如發(fā)生火災和地震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指揮疏散學生,切斷電源,報警和撲救,并盡量減少財產(chǎn)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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